服 务 公 约
 
一、依法行政。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3号令)、《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》、《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》、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。依法行政,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。
二、文明行政。热情服务,文明礼貌,以诚相待,态度和蔼,耐心解释,文明用语。
三、廉洁行政。遵守法纪,严格规章制度,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,不谋私利。不滥用职权,不违反政策规定,严格按办事程序办事。
四、“三公”原则。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办事原则,公开服务范围、服务程序、办事制度,公开服务承诺。
五、诚信服务。恪尽职守,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度办事,建立文明窗口体系。
六、持证上岗,接受监督。

行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
《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》
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
《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》
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
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
《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消防管理规定》

气象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:

地址:中国广州福今路6号
电话:(020)376520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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